中共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
通 知
各党总支:
在建党九十四周年来临之际,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有”教育主题活动总体安排,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评选先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2)、认真学习实践“十八”大会议精神,拥护党的纲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作风正派,敢于担当,真创实干,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降本增效,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中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具有强烈的宗旨意思和服务意思,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先进,在完成工作任务和服务群众中做出显著成绩,在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4)、坚持党性原则,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班子团结协作,员工队伍稳定,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成绩显著。
(2)、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工作机制完善,运行规范,坚持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4、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党员干部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通过开展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党员推荐,党总支研究,报党委批准。
2、以党总支为单位各评选一个先进基层党支部,由各党总支推荐,党委研究决定。
三、具体要求
1、在评先创优工作中,各党总支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有”教育主题活动和公司降本增效等工作,将评选工作做好,同时,要认真总结2014年7月到2015年6月一年来的党建和各项工作,明确任务,成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
2、为确保评先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党委按照党员人数对先进名额进行分配(见后表)。各党总支应按分配名额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3、各党总支务必于6月16日前将先进材料上报公司党委。
特此通知。
4、庆 “七一”活动以各党总支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一是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一是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意识,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